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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十二年前 (第1/1页)
一场晚饭就以周楠叹息好男人都被预定了及周红梅询问她个人情况周楠义愤填膺控诉渣男结束了。因为聊到很晚,周红梅便提议两人不如住一晚。两人想想第二天还要去市里面看看,住这里也方便过去,便同意了。 家里除了主卧和周楠的房间便只剩下一件客房,两人自然是无所谓挤一挤的,甚至当姜思源关上门的那一刹那就被男人从后面紧紧抱住,好像是要宣泄一整晚没有肌肤之亲的渴望。 姜思源几乎是没有犹豫地转身回抱住男人。 秦默看小孩儿在他怀里蹭啊蹭,一双手臂紧紧环绕着自己,心下一动,把他带到床边,用两人最熟悉的姿势将人搂在自己怀里。姜思源像小熊猫一样抱着尾巴乖乖地坐在他腿上,男人的吻从头顶开始往下,额角,眉心,眼角,甚至耳垂,热气喷在皮肤上几乎把他蒸红。 但他只是抬高上半身,以跪坐在男人大腿两边的姿势去回吻他。 他们接了一个很绵长很热的吻。 -- 姜思源洗漱完出来,秦默正在床上看手机。一入冬姜思源一般都是第二个去洗澡,因为男人说这样浴室里面有自己洗完之后的热气,小孩儿再进去就不会冷到。 他缩着身体跳上床,男人自然地把已经捂热的被窝留给他。姜思源在他臂弯里拱了拱找到一个舒适的位置,男人的大手就在他后颈抚弄。 他朝秦默的手机撇了一眼,上面是百度百科的搜索页面,页面上赫然是他当年被h大美术系评为xx年度最有潜力新生的报道,还有一张他和导师的合照。照片上的人捧着一张裱好的画,抿着嘴很青涩。 姜思源咽了咽口水,下意识地想开口解释:“我...” “源源,”秦默叹了一声把手机放到一边,把怀里的人儿搂得更近些:“我都不知道你原来这么厉害。” “要是我能看懂就好了,”他轻轻笑了声:“我只知道画的很好。” “你别这么说,”姜思源心里有点疼,他用手环住男人的胸口,耳边是男人稳定的心跳:“都是以前的事情了,而且什么看得懂看不懂的,一幅画而已,你觉得好看就是好看。” 秦默嗯了一声,手在小孩儿柔软的后脑有一下没一下地摩挲着:“那现在还画吗?” 胸前的小孩儿没说话,过了一会儿闷闷地来了一句:“…不画了吧。”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卧室里的空调嗡嗡的,秦默的身体像北方的暖气炉,源源不断地散发着热意,被裹在被子里只露出一颗头的姜思源开始觉得有些闷。 黑暗中的男人低低地开口,声音像大提琴一样柔和:“睡得着吗?” 小狗摇了摇头。 “那我给你讲个故事吧,讲我在军队里的事情。” 十二年前的秦默还是个黑瘦的青年,他读书一般,高中读完本来想去读个大专,也许学个电气工程,或者学个厨师将来继承他爸的手艺,他都没想好。 他一直不是个高追求的人,应该说他一直没什么特别大的动力。人家拼命读书是为了考出这个小村庄,去大城市打拼赚大钱,他对农村不讨厌,也谈不上很喜欢,但绝对没有到日日夜夜都想着逃离的地步。 或许是因为环境的朴实和自身的低物欲,对他来说钱只要够花就行,父亲对他的学业一直没什么要求,至于工作,正规合法就行,这么大一小伙子怎么会没地方要呢。 但高考完还没出成绩之前他就收到了父亲突发心梗倒在后厨的消息。 他爸一直有高血压高血脂,平时吃饭也节约,剩菜什么的不喜欢倒,一般都是第二天热一热一股脑儿当午饭吃了。他感到医院的时候已经脱离危险了,但医生建议要做心脏搭桥。他算了一下,除去农村医保能报销的部分,还要十多万,加上住院费和其他乱七八糟的各种,要二十万。 何况这种手术在他们镇医院也做不了,只有转到市医院才行。可专家号都是要排队的,他们父子两也没有什么医院的关系,只能先排着队在家等着。 秦默知道家里大概有二十来万的存款,那是秦海留给他以后的婚房钱。如果要动那笔钱,一来秦海不见得同意,二来不知道够不够用。秦海当时也劝过他,说要不就吃点药算了,搭了桥日后也不见得一定就不复发。 秦默没说什么,只是自己一个人跑去市里面的医院咨询。他去的是军队附属的大医院,有全国数一数二的资源力量,除了费用高昂以外专家号也是一等一的难挂。他问医生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加个急,医生只说他们是军队附属的,只给军人及军人家属优先。 于是在那个夏天秦默报名参了军,拿到了一笔可观的补助金和医院的优先名额。他把他爸安排住进了医院,又出钱找了护工照顾,安排好一切后就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守边境的道路。 虽说有心理准备,但军队的生活比他想的还要艰辛百倍。从没去过北方的他刚到边境就被刺骨的寒风下了马威。水土不服加上没日没夜的拉练,前几个月他光生病都生了好几场。每次生病就会被教官责骂身体素质差,他觉得是因为自己太瘦弱的缘故,于是他就半夜偷偷起床去加练,早餐一连吃五个鸡蛋六个馒头,午饭也是拼命塞。就这样他在几年内长高了十几公分,人也壮实了不少,他爸来看他的时候都差点没认出来。 秦默向来不是特别会交际的人。军队里和外面一样,也有不少被送进来贴金的纨绔子弟,军营里面因此也有着暗地里的拉帮结派。秦默向来不掺合这些,但即使他闷声不响也容易被人针对,一个没权没势,家又远在千里之外的穷小子,不拿他开涮拿谁。但秦默忍了,他知道这种人一般呆上一两年,差不多了就走了,他领的最高补助金,无故至少要呆满十年,如果和他们起了正面冲突搞不好还会被送回去。他爸的病虽然好些了,但原本的工作肯定是做不了的,人也需要照顾,这处处都是钱。如果离开了这里回去打工,那点微薄的收入连每个月要吃的特效药都买不起。 但老的一批走了还会有新的进来,年复一年的生活就这么开始了。秦默想,得努力往上爬,爬得位置高了就能好过一点,领的钱也多一点。于是他更努力地训练,在每一次体能大赛中都是第一名,他也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兵做到了班长。 这个过程中他认识了一个青年。青年入伍的时候阵仗很大,他以为又是一个有钱人家送进来体验生活的,所以并没有想接近的意思。可青年就像夏天躲在草丛里咕咕叫的蛐蛐儿,一个劲儿地在秦默身边转悠,赶也赶不走。 他总是在中午吃饭的时候给秦默占一个位置,然后拉着他喋喋不休地讲各种事情。早晨跑步的时候秦默总是跑在第一个,刚来的青年也总要挨着他,不过后来体力不支了就会慢慢被甩在后面。他有一个哥哥,比他大个十岁,只要准许探望就一定会来看他,还会一并带很吃的用的。青年每次都会把东西分一大半给秦默,说是太多了放着也是浪费,不如一起用了。 久而久之秦默发现他和那些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不一样。青年训练起来是不要命的认真,和他自己比起来是有过之而不及。他后来问过,为什么要这么拼命,毕竟他家里也不像是差钱的样子。 青年只说,他要早点完成任务,因为家里有人在等他。他要回去,越快越好。 那个时候秦默还不知道他口中等的人是谁,只以为血气方刚的男孩子,估计有个读大学的女朋友之类的。 直到那一天。 三年过去了,他一直不愿意去回忆那天的具体情形。每一次的回忆都拉扯着他的神经,每一段记忆都让他撕心裂肺地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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