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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二次训诫 (第2/2页)
」江孟亭以一种期盼的目光望着百里药。 「没错,而且江大人此来即为考察各省刑狱。」百里药微笑朝沈如雪点点头。 「江大人,能过来一下吗?」百里药突然想起一个问题,把江孟亭拉过了一边。 「什麽事,百里姑娘?」 「江大人,别怪我多问一句,你亲自处理这个案子会不会让沈姑娘受到连累?毕竟你现在的身份是钦差大臣。」 百里药问这个问题当然是有原因的。 宋地方司法机构从路到州府、军、监至县都有,而依审级而言是自县至州,自州至大理。沈良峰被判Si刑,必是由州府以上级别的衙门判定,因为只有到州一级才能权判决Si刑,判定的Si刑案件还必须上报刑部和路的提刑司。为了更加明断刑狱,当今圣上在路一级以「京朝官」外派增设提点刑狱公事,负责监察本路司法刑狱,除了巡察监盗等事,更对各州的Si罪案件有详复的责任。 当年太祖登基定立《宋刑统》《宋建隆重详定刑统》之简称之时曾规定:「若从越诉,是紊旧章,自今应有论诉人等,……不得蓦越陈状,违者先科越诉之罪。」而当今圣上真宗亦有所定规:「应论诉公事不得蓦越,须先经本县勘问,该徒罪以上送本州……」通常只有三种情况是准予越级上告的,第一,所诉事涉机密,允许到京向代表皇帝受理申诉的「鼓司登闻院」进状;第二,杖刑判处不依法,执行过多,允许赴「尚书省」越诉;第三,案子应合理处置,但路的主管官员处置不当,不予受理,同准「诣鼓司登闻院进状」。 以上条条,没有一条是准许向代表皇帝的钦差大臣直诉进状,当然自太祖以来便有御笔断罪的制度,可是那都是关乎到国运民生的重大案件,像沈良峰这种普通刑案绝对无资格上诉天听。若认真追究起来,沈如雪这种行为可能得「须先科越诉之罪」再论其他。到了嘉兴即使查出这案子真有猫腻,也等於是被人抓住把柄,那些地方官员不能对付钦差,但想对付她一个小小的民nV却是没什麽难办的。 江孟亭沉Y一下,「这个问题我昨天晚上也想过,所以才决定依之前的计画微服前往,主要也是怕在没有真凭实据前让那些地方官员察觉,给沈姑娘带来麻烦。不过,我已经差人回京补办一份乘传的公文,虽然我现在是钦差,但毕竟我也是殿中侍御史,任职在御史台,对各地重大案件还是有权过问的,只当是顺路就鞫了。等公文到了我再以御史的身份cHa手这件案子也就明正言顺,沈姑娘也就不用承担越诉之罪了。」 「这样就好,江公子,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你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只知道书文大道的迂腐书生了。」 「这全是因为你的教诲啊,当年若不是蒙你的提醒,让我知道必须先保住自己才能谈实现理想,我怎麽可能会有今天呢?不过,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做出伤害百姓,损害国家的事情。当年我说过的为国为民,上T君心下T百姓绝不是一句空话。」 百里药微微一笑,「圣上身边有像你这样的人才,是国家之幸,百姓之福。」 「那——你愿不愿意和我在一起,一直支持我?」江孟亭灼灼的目光已经到了毫不掩饰的程度。 「江公子——我知道你是个好官,但是,我们的路不一样。」百里药明确地拒绝。 「不!」江孟亭摇摇头,「不要急着回答我,我不急,我们可以慢慢讨论这个问题。」江孟亭无法接受百里药的拒绝,急切地打断百里药的话,只当她没回答。 江孟亭与百里药回到马车旁,江孟亭伸手要扶百里药上车,百里药闪身躲开,单手一撑就上了马车,江孟亭只好呐呐地收回悬在半空的手,心中满是失落。 百里药跳上车的动作虽然轻巧,在寻常人眼中看来却极为粗鲁。阿水不敢相信地张大眼睛瞪着她,他还从没见过哪个nV子是这样跳上马车的。 下人们的轻视并没有影响到主子们,沈如雪细心地注意到了百里药刻意避开了江孟亭伸出的手,而江孟亭脸上无奈的失望是那麽清晰。她——这个其貌不扬的nV人难道竟为江孟亭所心仪?会吗? 希望大家多多留言,让我知道大家究竟喜欢不喜欢我写的东西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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