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知我苦衷_第五章到第十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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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到第十章 (第1/4页)

    第五章、

    接下来的一整天我化身为埋头h沙的鸵鸟,不看不听不想,电话也索X拔了线手机自然关机。

    当然津也被我扫地出门,我倒不是怪他,只是无法面对自己。

    直到凌晨两点半。

    我家的大门发出的巨大声响几乎让人质疑是否有人开了攻城车冲撞,再怎么装聋作哑,我也不能厚颜无耻到任由这声音滋扰邻里的清梦,只好三步并作两步跳去打开大门。

    烈。

    没有酒气。

    怪哉奇哉。

    他伸手推我进座,一脸愠怒;“我以为你做趴下了。”

    喂,你有什么资格指责我?

    “来g嘛?”我的口气也称不上友善,“今天碰到你老婆了,她要我转告你,离不离随意,但孩子你要认,就这。”

    他点头,视线却锁定了我。

    果然,我听到了这辈子我最不想由他提出的问题之一:“你喜欢男人?”

    我嬉皮笑脸:“男nV不拒,老少不拘,荤素皆宜,欢迎投怀送抱。”

    “耀!”

    “不要那么大声,我很认真地回答了。”

    这种破罐破摔的心态是怎么滋生的?不就是让烈知道我的X向嘛,又不是世界末日,有什么大不了的。

    “你……”

    我听见他倒x1一口冷气。

    接着,是上一个问题的衍生,同时并列我这辈子最不想听到的问题:“你是不是对我有意思?”

    苍天啊,暗恋某人将近十年,且此人还是关系亲密的挚交——这算不算量变最终导致了质变?

    他还终于醒悟了啊,可喜可贺。

    “烈,”我装腔作势不来,用玩笑敷衍的意图也在他的灼灼目光下冰消雪融,“我没有要求过什么,不是吗?”

    活到那么大,唯一倒贴过的人就是他了,要是我有点骨气的话,我大可以跟他慢慢算上吃喝玩乐的账目,然后揪着人大吼:“钱债r0U偿!”

    当然这是幻想。

    现实是烈倒退了一步,光线蒙昧的房间内,他的脸黯淡不清,轮廓模糊,我只能听到那b平时低几个音调的声音:“原来你真是这么看我的。”

    我耸肩,作了个西式经典的无可奈何摊手。

    这似乎激怒了他,他的声音再度拔高:“把我当做幻想对象了吗,耀?你不觉得恶心?”

    “不要把我和你老婆混为一谈,”我苦笑,再次摊手“我对你,没有责任。要不是你偶然撞到我那缺根筋的小男友,我压根儿不打算让你见识我这一面。”

    “小男友。”他对这个词嗤之以鼻。

    我笑了起来,同时可悲得发现,即便此景此境,我仍然觉得这个人可Ai,可Ai到无以复加。

    无可救药了哦,蠢人。

    “要不你用什么词来称呼一个每周有那么几次跟你ShAnG的人?情夫?哈,别一副心脏病发作的表情好不好,Weletomylife。”

    我做出拥抱的姿势,烈却再次后退,仿佛要夺路而逃,语气交织着慌张与疑惑,“为什么耀?认识你那么久,为什么我从来不知道……”

    “因为我不想让你知道。所以呢,你打算?”

    “……我先走了,再见吧。”

    烈抛下这句话,开门而去,动作潇洒流畅,一气呵成。

    我惊诧于自己的冷静,竟然还在脑子里假设这样的问题:如果时间倒退十年,我只有十七岁,我会如何应对?

    可能之一:奋不顾身得追上去,Si乞白赖得留下他,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做了再说。

    可能之二:仍然像现在这样呆站着,只不过眼里会涌出两行泪水,作为初恋Si亡的墓碑。

    不过我已经快三十啦,这么幼稚的举动实在不适合这个年龄段的男人。我只是站着,看着门。

    窒息的感觉是存在的,心碎一地也不假,没有演戏,唇角却始终挂着自嘲的微笑。我当然没有哭,迟早的结局,有啥哭的劲头?

    “烈,我是对你有意思。我Ai你,现在还Ai着你。都不知道怎么才能不Ai你。不管你结婚离婚,甚至从今以后朋友都不是,也不再见面,大概我还是会Ai着你。”

    我对着门说。

    门理所当然不会搭理我。

    眼睛又酸又涩,喉咙也仿佛被什么东西哽住,烟瘾酒瘾同时涌上来。

    可要命的是——

    愣是哭不出来。

    第六章、

    按照逻辑,我与烈之间的联系该是中断了。

    大概也没有再续的可能。

    倒没有太多的痛不yu生,只是心里好像破了个大洞,冷飕飕的风不断地从那黑黢黢的洞里吹出,到四肢百骸,让人Si气沉沉,奄奄一息——

    好像夸张了点。

    其实日子还是照样过,吃喝拉撒睡一样不缺,我还没心没肺地在津之外又与他人玩了几把一夜迷情。

    对象真个是男nV通吃。

    没有尝试去填补心头的黑洞,因为除非Si掉,不然它会如影随形,忠实得陪伴着我直到咽气。

    所以,管他娘的,人不能为了这种莫名其妙的理由而Si。

    问题是,生活有时候真的不按逻辑进行。

    或者说不按我的逻辑,毕竟他人的逻辑跟我,大概差了有十万八千里吧。

    在烈最后一次的夜访之后,过了半个月,某秋意渐浓的深夜,我在家中伏案工作,作稿件的最后润sE,冷不丁接到一个出乎意料的电话。

    致电者是我一个开酒吧的朋友,那酒吧属于我的日常活动圈,尽管朋友是抱着健康向上的目的开的,但那里却发展成了货真价实的人r0U狩猎场。

    所以朋友自打酒吧营利以来,口头禅就演变成了“世风日下啊,真是没眼看了!”

    对此我通常打趣:“这把年纪装不了愤青了,你老实点吧,省得变‘愤中’。”

    扯远,言归正传,朋友打电话来不是为了别的,居然是让我去领人。

    “快把你的人带走,他在我这里引发了SaO乱!”

    “津?”

    “不是,新面孔。他说他专程来等你的。”朋友慢条斯理的话语带上了红灯警戒的意味,“是不是你的新桃花?看他不像咱们的人。”

    不祥预感“砰”得一声在头脑中炸开,我丢下未完成的工作,风驰电掣得冲向酒吧,果然在吧台一眼看到已有六分醉意的烈。

    不知是该感安心还是别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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