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3-0〉 (第1/1页)
〈3-0〉 《X别平等教育法》第3条: 三、校园X别事件:指事件之一方为学校校长、教师、职员、工友或学生,他方为学生,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四校长或教职员工违反与X或X别有关之专业1UN1I行为:指校长或教职员工与未成年学生发展亲密关系,或利用不对等之权势关系,於执行教学、指导、训练、评监、管理、辅导学生或提供学生工作机会时,在与X或X别有关之人际互动上,发展有违专业1UN1I之关系。 引用来源:全国法规资料库X别平等教育法第3条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相关推荐:对流 , 【同人短文】梅尔菲森特与迪耶夫 , 红夫人 , 随笔 , 当猫成为我与真实世界的连系 , 恶毒美人引诱父兄被日批后 , 游戏王之冠军重生 , 这是关於一个死神的为所欲为 , 这个游戏不一般 , 柴火 , 情难为(父女) , 燕尔新婚